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5-158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 案 的 金 额 : 涉 案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122,337,989.02 元 。 本 金
119,230,000.00 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止,逾欠利息 2,106,282.80 元、罚
息及复利 1,001,706.22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情况概述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5)京 0108 民初 69785 号《应诉通知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提起诉讼。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徐雄(保证人)
(三)诉讼案件主要事实和理由
1、2023 年 6 月 15 日,原告与公司签订《额度授信合同》(兴银京直(2023)
元,有效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2、2024 年 2 月 26 日,原告与公司分别签订以下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 202321-2 号),借款总额为 2,997 万元,借
款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
京直(2024)短期字第 202321-3 号),借款总额为 2,996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直(2024)
短期字第 202321-4 号),借款总额为 1,6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3、2024 年 2 月 28 日,原告与公司签订以下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 202321-5 号),借款总额为 2,380 万元,借款期
限自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
4、2024 年 5 月 14 日,原告与公司签订以下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 202321-6 号),借款总额为 1,950 万元,借款期
限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
5、2023 年 6 月 15 日,原告与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同》(兴银京直(2023)高保字第 202321-1 号),约定对上述《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原告与徐雄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京直(2023)高保字第 202321-2号),约定对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截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止,本金 119,230,000.00
元;
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利息(复利、罚息):截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止,逾
欠利息 2,106,282.80 元、罚息及复利 1,001,706.22 元;
3、判令《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 202321-6 号)提前到期;
4、判令保证人徐雄、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也未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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