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49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1.58 元/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1.48 元/股(含本数)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 年 8 月 7 日(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
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58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7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调整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计算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1.5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51.48 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
上限调整起始日为 2025 年 8 月 7 日(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本次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0,567,367×0.1001)÷100,666,667≈0.1000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51.58-0.1000)÷(1+0)=51.48 元/股(含)。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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