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本激励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战略导向,目标分解。根据业务和职能分类将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逐层分解到各业务板块、具体子公司和业务单元,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并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科学量化,注重实绩。根据激励对象所属业务板块、岗位特性等方面针对性设置个性化、可量化的考核指标,深入激发激励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推动员工收益与公司效益同步提高。
(三)以人为本,强化激励。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于一体,保持公司核心团队稳定并使之在良好的激励平台中深入激发创新活力,从而有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和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及证券投资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考核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本办法,审核考核结果。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2 年-2024 年归母净利润平均 以 2022 年-2024 年医药工业营业收
行权期 值为基数,2025-2026 年归母净利润 入平均值为基数,2025-2026 年医药
增长率 工业营收增长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 6% 3% 20% 15%
第二个行权期 12% 9% 30% 25%
注:1、上述“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医药工业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为准;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达成的归母 An≤A<Am X1=80%
净利润增长率(A)
A<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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