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
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傲农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成部
分。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统一负责证券监管
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
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
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移动磁盘、录
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
事长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
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相关人员
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第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应当将该
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
操纵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价格。
第七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以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
的内部及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
环节的内部及外部单位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正式公开发
布的信息。
第九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1.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
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
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