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
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标准,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88,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1,488,000 1,488,000 2025 年 7 月 14 日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 年 5 月 17 日,公司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至 2025 年 7 月 1 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
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 2023 年成品油销售总量为基数,2024年成品油销售总量增长率不低于 10%;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应对 9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1,488,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6%,回购价格为 9.24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 2 名董事(吴立宇、刘静)、2 名高级管
理人员(曾跃、余美玲)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合计 96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488,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488,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4925528),并向其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
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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