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5-05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6,038,093.14元,2025 年1-6 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75,939,959.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5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5日,以公司总股本333,288,93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160,900股后的股份数332,128,032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3,282,445.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70.02%。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H股中期股息以港元分派的实际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即1港元对人民币0.91195元)计算,据此每股H股应付中期股息金额为1.563港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决定公司A股及H股分红派息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以及开设并操作H股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分配方案并实施。根据此次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井食品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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