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3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7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5.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4年3月15日出具天健验[2024]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年产 3,000 万套无刷电机及
1 控制系统、500 万套电池包 65,644.15 56,888.21 智能电气
扩能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355.85 8,108.01 智能电气
3 有刷电机技改项目 5,983.47 5,185.42 星德胜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000.00 /
合计 95,983.47 83,181.64 /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该次调整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更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出于人工成本的区位优势考虑,公司决定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电机”)、泰兴市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电气”)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有刷电机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十四组、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通站路 8 号。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变更前 星德胜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 15 号
星德胜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 15 号
有刷电机技改项目
变更后 星德胜电机 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十四组
星德胜电气 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通站路 8 号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由星德胜购置技改设备,并将技改设备出租给星德胜电机、星德胜电气的方式实施该募投项目。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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