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8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
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8/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8/28,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8.46万股~76.92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0%~0.40%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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