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总裁一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
务 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程序如下:
(一)总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裁、财务总监经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三)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第八条 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如下:
(一)解聘总裁的,应由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董事会决定;
(二)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的,应由总裁提出解聘建议,董事会决定;
(三)解聘董事会秘书的,应由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董事会决定。
第九条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可以在聘任届满前辞职。有关具体程序和办法依据劳动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董事会秘书聘期届满前离职的,按照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条 公司实行总裁办公会议制度。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裁办公会议议题通常包括:
(一)制订具体贯彻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措施和办法;
(二)拟定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的计划和方案;
(三)拟定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五)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
(六)拟定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
(七)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八)制订和修订具体规章;
(九)决定副总裁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
(十)听取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
(十一)其他总裁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事项。
副总裁在其分管、协办范围内可以提出专项议题议案;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总裁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应提前通知总裁;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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