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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8:34:25 股吧网页版
迪生力: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资与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定义: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同时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两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完善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重要问题的沟通和衔接;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5、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6、对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评价;

7、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8、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由董事长提名;

2、独立董事提名

3、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托内审部对公司进行审计检查。
第八条 内审部设审计经理一人,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

第九条 内审部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

2、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经验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具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开展审计活动所需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履行职权。在执行具体审计任务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一贯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独立性原则:内审部保持独立性,不置于公司其他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四条 回避性原则: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五条 职业道德原则: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

第十六条 保密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在执行业务中知道的商业秘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

第十七条 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原则:内审部及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保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

第十八条 廉洁性原则: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实际经营管理活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洁的纪律规定。

第四章 内部审计范围及时限

第十九条 内审部可在公司下列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公司本部(包括各职能部门);

2、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内部审计事项。

第二十条 内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

第二十一条 当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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