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
宜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
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
“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
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不再逐项列示。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起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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