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5 年 7 月 8 日
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海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第八次董事会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认购价格(5.96 元/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2 元/股)=5.74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以本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5.74
元/股为准,以此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
=100,000,000.00 元÷5.74 元/股=17,421,602 股(向下取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前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鉴于本
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现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年 7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基于上述情况,对应修订《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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