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上证 e 互动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证 e 互动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
司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为公司发展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上证 e 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
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三)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四)投资者提问较多或者公司认为重要的问题,公司应当汇总梳理,并将问题和答复提交上证 e 互动平台的“热推问题”栏目予以展示。
第四条 上证 e 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法定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违规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正式公告。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
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
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三)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
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
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五)不得迎合热点
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对涉及市场热点
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销售、发展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六)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及时回应市场质疑
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
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相关文件一旦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刊载,原则上不得撤回或者替换。
公司发现已刊载的文件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应当及时刊载更正后的文件,并向上证 e 互动平台申请在更正后的文件名上添加标注,对更正前后的文件进行区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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