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2025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兴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本次债券决策审批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 号)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蓉科技”或“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4,0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7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6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福蓉转债”,债券代码“113672”。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640.00 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存续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
(五)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
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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