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19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鉴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应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震有”)存在货物逾期交货与安装的情况,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依法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对深圳震有的诉讼,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并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立案通知。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原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事实与理由
公司与深圳震有在 2022 年 12 月签订《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
3#数据房设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深圳震有采购 168 台间接蒸发冷却 AHU 机组
以及 48 套电力模块。针对 AHU 机组,公司已支付 9,608.09 万元,已支付至进度
款的 80%,完成付款义务。针对 32 套电力模块,公司已支付 8,421.05 万元,同
样已支付至进度款的 80%,完成付款义务。同时针对剩余电力模块,公司仍继续支付了预付款 442.11 万元,然而根据深圳震有提交的发货计划及到场计划,截止公司提起诉讼之日,深圳震有仍未交付发货,交货逾期已达到 662 天之多,已严重违反采购合同有关约定,构成违约行为。且经过公司工程师的现场检查,发现 AHU 及电力模块产品存在规格不符等质量问题,直接影响项目的进度和未能如期调试验收。公司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针对其违约行为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判决深圳震有向公司返还已支付的 32 套电力模块合同款(预付款及进度款)8,421.05 万元以及剩余电力模块的预付款 442.11 万元;
2、判令深圳震有向公司赔偿延期交货与安装的违约金人民币 292.67 万元;
3、判决深圳震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779.96 万元;
4、判决深圳震有承担本案的律师费、担保服务费;
5、判决深圳震有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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