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委托投票权。
2、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1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2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2025-009),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07,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640,100股后的304,359,9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价格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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