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轮电梯”、“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5号),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49,469 股,每股发行价格 5.66 元,募集资金总额 237,999,994.5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696,711.5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3,303,283.00 元。2025年 7 月 23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300011《验资报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 50,000 23,800
项目
合计 50,000 23,8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和需求
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投入。截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号 入金额 的金额 的金额
1 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 23,800 7,526.68 7,526.68
基地项目
合计 23,800 7,526.68 7,526.68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总额 付的发行费用总额 置换金额
(不含税)
1 保荐承销费 257.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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