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2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42,049,469 股
2、发行价格:5.6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7,999,994.5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33,303,283.00 元
预计上市时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轮电梯”“公司”“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42,049,469 股已于 2025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307,000,000 股;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42,049,46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至 349,049,469 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钱雪林,实际控制人仍为钱雪林与钱雪根。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符合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延长授权本次发行有效期至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
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根据发行定价原则及 2024 年权益分派结果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5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66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5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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