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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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障大会秩序、提高大会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股东要求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大会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股份的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4、股东要求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股东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大会主持人应回答股东的合理问询,或指定有关人员回答。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做出答复。若股东的问询与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利益,大会主持人和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投票表决,由一名监事、律师代表,两名股东(或授权代表)计票,请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签名。
8、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 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仲秋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
(二)、宣布现场会议的监票人及计票人
(三)、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六)、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大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八)、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股东大会议案资料
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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