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78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57,739.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 5,773,900 张,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7,39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829,122.17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560,877.83元。用于年产 350 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验证,并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为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1100007 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7,056.09
截至期初累计 项目投入 B1 27,336.93
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B2 138.94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3,987.79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C2 167.91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投入 D1=B1+C1 31,324.72
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D2=B2+C2 306.8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6,038.2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6,038.22
差异 G=E-F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衡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350 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
制造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及“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美湖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增加“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楠竹园路 53 号”作为实施地点。公司、子公司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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