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533,052 533,052 2025 年 6 月 24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5-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业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2025-050)。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接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六节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和禁售期”的相关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以及“第八节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其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 年营业
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不低于 50%;(2)2024 年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率不低于
50%”。“如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33,052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7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33,052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
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42,782,822 股变更为242,249,77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33,052 -533,052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42,249,770 0 242,249,770
股份合计 242,782,822 -533,052 242,249,77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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