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在杭州市之江路 599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董事会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
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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