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17:56:49 股吧网页版
华懋科技:华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期限已经过半,东阳华盛
尚未实施增持计划,主要系因公司正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涉
嫌内幕交易故延后股票买入行为。

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东阳华盛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出
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东阳华盛增持公司股票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
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
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增
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
形,公司将及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懋科技”)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华盛”)通知,东阳华盛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东阳华盛增持公司股票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拟自 2025 年 5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期限已经过半,东阳华盛尚未实施增持计划,主要系因公司正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涉嫌内幕交易故延后股票买入行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华懋科技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华懋(厦门)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其他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鉴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公告尚未披露,从避免涉嫌内幕交易的角度出发,东阳华盛暂不予实施股票买入行为。在《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公告披露后,东阳华盛将结合增持资金到位情况、二级市场价格表现等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增持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

贷款用途:增持华懋科技股票

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以上贷款要素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除上述贷款外,东阳华盛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