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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4 18:15:39 股吧网页版
海南华铁: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 2025-068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3
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晓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S 股股票并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本公司拟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交所”)主板以二次上市的方式发行新的普通股(“S 股”或“股票”)并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1 号》及《新交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手册》”)等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新加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手册》和新加坡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
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新交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等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在公司收到新交所出具的上市资格函,其中给予股份在新交所主板交易与报价的原则性批准后,于新加坡进行公开发行,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届时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S 股股票并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S 股股票并申请在新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申请在新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新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S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S 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的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预计包括新加坡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加坡公开发售为向新加坡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包括国内)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5、发行规模

在符合新交所及其他监管规定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发行 S 股拟募集资金总额 2 亿新币。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处理。

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新加坡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S 股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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