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上市[2003]25 号”《关于同意整体改制、发起设立
浙江杭叉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根据 1999 年 12 月 25 日修正的《公
司法》的规定由有限公司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4182XR。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66 万股,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名称:杭叉集团
英文名称:HANGCHA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 666 号,邮政编码:3113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9,812,049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财务总监、总设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工程师。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诚信为本,效益优先;持续发展,回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以及“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根本,以合作求发展”的经营理念,更好地回报社会,努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堆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及配件的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制造;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堆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轻小型起重设备及配件、智能搬运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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