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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8 17:29:50 股吧网页版
杭叉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7 月 28 日,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公司章 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
人。 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此条新增,以后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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