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永新光学
股票代码: 603297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曹袁丽萍
住所: 中国香港旧山顶道 8A 号******
通讯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云咸街 44 号云咸商业中心******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永新光学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中援引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内容,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援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备查文件...... 1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自然人曹袁丽萍
永新光学/上市公司 指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97
曹袁丽萍将其持有的群兴公司25.00%股权暨4股股份以1美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曹志欣。转让完成后,曹志欣将合计持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有群兴公司50.00%股权,曹袁丽萍则不再持有群兴公司的
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其东、曹袁丽萍及曹志欣
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
群兴公司 指 群兴有限公司,一家按照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永新光电100%股权
永新光电 指 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永新光学控股股东
2025年7月2日,群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批
群兴公司董事会决议 指 准曹袁丽萍与曹志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曹袁丽
萍将其持有的群兴公司25.00%股权暨4股股份以1美元/股
的价格转让给曹志欣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