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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21:34:32 股吧网页版
海天味业:海天味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
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
部分以募集资金作为资金来源的项目等。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为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
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

公开、透明。

第五条 董事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

第六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
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总额及时、
完整地存放在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称专户)内。

第八条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超
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
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称“专
户”)中;

(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
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称
“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或
者独立财务顾问;

(四) 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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