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 2025 年 A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2025 年计划”) 参加对象为对
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参与人员合计不超800 人,其中参与本计划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 15%,现任为代文、桂军强、柳志青、夏振东、李军、柯莹、陈敏、黄树亮、何涛 9人。
4、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即公司根据薪酬相关管理规定所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激励基金 18435 万元。
5、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回购本公司 A股股票。
6、本计划的存续期:本计划的基本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或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7、本计划的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本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为 12 个月,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锁定期满后,根据对应归属考核期内公司业绩(如涉及)、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和贡献大小,将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持有人;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归属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计划下,未归属到持有人名下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可以如下处理:(1)在存续期内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2)在本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返还公司。
8、本计划的对应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相较于 2024 年增长
不低于 10.8%(该等指标计算须剔除如下事项的影响:在考核年度公司发生的并购重组及资本运作(如有的影响))。该业绩考核指标所针对的持有人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相关业务负责人(以下简称“一类持有人”);除一类持有人外的其他持有人(以下简称“二类持有人”,如有)原则上可不受此业绩考核指标限制。
9、一类持有人: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根据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贡献大小,确定其在本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份额,并待本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其过户至持有人名下;二类持有人,原则上直接根据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贡献大小,确定其在本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份额,并待本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其过户至持有人名下。
10、本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监管规定对于公司及员工个人持股总数的要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11、本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2、审议本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3、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