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25-038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061,467,368.5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公司总股本 5,851,824,94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0,289,491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 5,841,535,453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18,799,217.78 元(含税),约为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8.80%。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
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前一周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的平均价计算。
本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上限的条件下,论证、制定、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以及办理与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相关的所必须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现金红利发放日等相关日期,及为推进顺利实施本次中期利润分配的其他必要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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