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 2887 号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管理层
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现行公司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修订制度如下:
是否需股东会审议
序号 名称
是 否
1 公司章程 √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
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8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11 内部审计制度 √
1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13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14 总经理工作细则 √
具体内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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