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或者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无 第九条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每一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修订前 修订后
会秘书。 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等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经公司股东 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经公司股东会
会决议,公司可以将已发行的面额股全部转 决议,公司可以将已发行的面额股全部转换为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全部转换为 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全部转换为面额股。面额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362.70 万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 行的 股份总数为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0,362.70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
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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