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股份回购并注销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3/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 (但受限于
公司 A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
预计回购金额 10亿元~10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 114.1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1,860,80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0%
实际回购金额 1,000,003,737.59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5.53元/股~102.23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亿元,回购价格原为不超过人民币 92.05 元/股(含),后因(1)实施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 A 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90.72 元/股
(含),以及(2)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上涨,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前述回购价格上限进一步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4.1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但受限于公司 A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及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3),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公司曾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A 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 2025-025),该回购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所回购的 A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3)。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 A 股股份 11,860,809 股,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总股本的 0.40%,
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102.23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65.53 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 84.3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3,737.59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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