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新增发行 H 股配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A 股和/或 H 股股份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项下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增发股份的授权,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完
成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以下简称“本次配售”)。 除非另有说明,本
公告所涉词语简称的含义与《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 H 股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5-053)的定义一致。
配售代理已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按配售价 104.27 港元/股向不少于六
名独立承配人成功配售合计 73,800,000 股 H 股。前述独立承配人均为独立于本
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主要股东或前述之联系人且
与彼等无关的投资者。
本次配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647,380,352.00 港元,将按以下方式投入使用:
(a) 约 90%将用于全球布局和产能建设;
(b) 约 10%将用于补充一般运营资金。
本次配售根据本公司的一般性授权发行。本次配售前,除因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及 2025 年特别分红导致本公司可转债转换价格下调后需要预留作转股的
1,078,548 股 H 股外,本公司并未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任何 H 股。因此,本公司
可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的新 H 股数量为 76,336,682 股。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
司已运用约 96.68%的目前可动用的一般性授权。
本公司于本次配售完成前及本次配售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2
股东 股份
类别
本次配售完成前 本次配售完成后
股份数量
(股)
占 本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本 总
数 比 例
股份数量
(股)
占 本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本 总
数 比 例
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股东、与
实际控制人签
署一致行动协
议的股东和与
实际控制人签
署投票委托书
的股东
A股 593,458,536 20.66% 593,458,536 20.14%
其他A股股东 A股 1,891,682,519 65.86% 1,891,682,519 64.21%
H股股东 H股 387,076,150 13.48% 387,076,150 13.14%
承配人 H股 - - 73,800,000 2.51%
总计 2,872,217,205 100.00% 2,946,017,205 100.00%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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