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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8 17:25:27 股吧网页版
药明康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会议由董事长 Ge L(i 李
革)主持。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 2025 年半年度
业绩公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 8,560,882,627.5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6,063,767.07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如下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00 元(含税)。以目前
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2025年7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2,865,953,680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3,083,788.00 元
(含税)。如自 2025 年 7 月 25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
分配权(即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属于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范围,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选 Minzhang Chen(陈民章)博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通知及确认书及委任指定董事以收取及确认通知的议案》

同意采纳《证券交易通知书》,及由公司董事长 Ge Li(李革)博士或独立董事 Christine Shaohua Lu-Wong(卢韶华)女士在董事会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收到相关通知并决定是否批准作出有关证劵(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下
同)交易的《证券交易确认书》;但董事长或指定董事不得批准其本人的证券买卖,董事长买卖证券的,需由指定董事批准,指定董事买卖证券的,需由董事长批准。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同意聘任韩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韩敏女士为公司秘书、负责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沟通的授权代表及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条例》定义的公司授权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韩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证书,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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