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及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合计1,147,65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1,147,659 1,147,659 2025年7月2日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和2025年4月16日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自披露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考核期为 2023—2025 年3 个会计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9%;
2、以2022年为基数,2023—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
年增长率不低于 116%,或累计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2%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4.57%,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9.66%,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71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14,143 股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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