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5-032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点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青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
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
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未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
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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