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5-036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力求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和获得感。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夯实经营基础
主业稳,公司就稳;主业强,公司就强。文化消费和教育服务两大产业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创收的主要来源、生存的基础、吃饭的口粮,公司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保持战略定力,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上,下大力气抓好抓稳主业不折腾。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以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进结合、稳中有进、稳中快进、守正创新、融合升级、协同配合的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稳主业、拓产业、强管理、抓创新、谋转型,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新华力量。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视为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坚持“共享价值、长期主义”的核心理念,在兼顾战略投入与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构建稳健、透明、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机制。公司自上市以来,在确保现金流安全、项目资金储备充足的前提
下,连续四年实施现金分红。自 2021 至 2024 年度,累计分红约 4.05 亿元,分
红比例分别为 10.06%、19.80%、50.53%、50.19%,分红金额逐年提升。
2025 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权益保障,在平衡好公司发展、业绩增
长与股东回报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与投资者携手分享长期价值,共筑可持续的股东回报生态。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要求,持续拓宽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提升沟通效能,帮助投资者全面、有效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等重要信息,积极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充分利用上证 E 互动、投资者咨询电话、信息披露公开邮箱、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和渠道,积极回复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努力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2025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以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切实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公司治理,筑牢发展根基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025 年 2 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利益。
2025 年,公司将稳步推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新《公司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对公司治理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一系列安排,公司也将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厘清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落实各治理主体职权,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保障培训,深化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理解,提升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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