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或“公司”)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景旺电子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54.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38.46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113,961.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汇入公司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3,956.72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1525 号”《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1 ——年产 60 万平方米高密度互连印刷电 258,715.43 115,400.00
路板项目
合计 258,715.43 115,400.00
四、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实
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借款已基本投入完毕,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景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募投项目建设结束之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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