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的要求,现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旺电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 20 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0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176,022.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
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
投入 174,250.68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133.39 万元。
(二)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 23 转债”)1,154.00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1,438.4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961.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
投入 91,058.3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947.2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2、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珠海景旺、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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