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 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8
第一节 股 东......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8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 事 会 ...... 26
第一节 董 事......26
第二节 董 事 会......29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5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46
第一节 通 知...... 46
第二节 公 告...... 47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9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51
第十一章 附 则 ...... 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原景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了深经贸信息资字[2013]0123 号《关于同意景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681436。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00 万股,于 2017 年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inwong Electronic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 166 号
邮政编码:518102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4,187,75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了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双面线路板、多层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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