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8 19:26:42 股吧网页版
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
设副组长 1-2 名。

第八条 委员会下设ESG执行小组,为公司ESG战略和决策的执行提供支持。ESG 执行小组由本公司多个与 ESG 相关的内部部门联合组成,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ESG 执行小组在组长带领下统筹协调各业务模块工作,并向委员会汇报 ESG方面的各项事务,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为各业务模块提供工作指导。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制订并定期审阅公司 ESG 管理方针、战略及架构,确保其符合公司需要及适用法律和监管规定;

(五)审核 ESG 执行小组制定的公司 ESG 目标,监督目标的执行并追踪目标
实现的进度;

(六)识别并评估公司 ESG 风险和机遇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实质性影响,对涉及公司的实质性议题进行识别和排序;

(七)审阅公司年度 ESG 报告及其他 ESG 相关披露信息,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以供批准;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
面的资料,具体程序为: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五)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十二条 针对 ESG 管理事宜,ESG 执行小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信
息收集、资料整理、建议方案及 ESG 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委员会根据 ESG 执行小组提供的资料召开会议,并将会议结论及形成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 ESG 执行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按需召开。会议可采取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原则上应当提前 3 天通知全体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