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关于《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年审会计师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A26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贵部出具的《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751 号)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或“我们”)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林格尔”或“公司”)2024 年报的审计机构,根据要求,我们对文件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二、关于经营情况和收入确认。
年报显示,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6 亿元,同比下滑 14.86%,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 3.28 亿元;毛利率 11.16%,同比减少 4.12 个百分点;归母净
利润-0.37 亿元,亏损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9,713.0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28.89%,其中关联方销售额 3,135.14 万元。2025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34 亿元,同比下滑 33.94%。此外,年报显示,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 0。
请公司:(1)补充拆分成本分析表中分行业、分产品成本构成,包括具体成本项目的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情况;(2)分业务板块列示前十大客户的基
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及关联关系、是否为本期新增、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政策、结算周期及信用政策、形成的应收账款情况等,结合相关产品的最终用途或周转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向经销商压货的情况,相关业务安排及毛利率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并结合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定价依据、规模变化等,说明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商业实质;(3)结合上述问题,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形;(4)明确主营业务相关合同中是否存在质保服务条款,若是,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市场环境及行业竞争格局、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量化分析公司近年业绩持续下行的原因,并说明公司为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3)(4)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拆分成本分析表中分行业、分产品成本构成,包括具体成本项目的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情况
成本分析表——分行业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金额较
本期占总成 上年同期占总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 30%以上变动原因
本比例(%) 成本比例(%) 变动比例(%)
装饰材料业 原材料 17,098.47 57.24 22,276.45 66.58 -23.24
装饰材料业 直接人工 940.88 3.15 1,162.07 3.47 -19.03
装饰材料业 间接费用 4,680.12 15.67 4,264.34 12.75 9.75
家居制造业 原材料 4,049.47 13.56 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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