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78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 21 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山能源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为促进参股公司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港储”)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能源”)拟按持股比例向物产港储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4,371.57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1年,借款年利率为 4.1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独山能源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发生类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3,505.48 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0%。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促进参股公司物产港储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独山能源按持股比例向物产港储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4,371.57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年利率为 4.1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物产港储可根据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提前还款。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借款期限。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签署相关财务借款协议。
本次财务资助物产港储未提供担保,各股东对物产港储均为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物产港储履约能力良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且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3,505.48 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0%。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0528278274
2、成立时间:2012 年 08 月 29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路 333 号(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生产楼 101 室)
4、法定代表人:时贞仑
5、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批发(直拨直销):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一般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原料及制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558.41 54,891.62
负债总额 9,020.18 15,524.45
净资产 40,538.23 39,367.17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20.5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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