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对交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投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612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4H233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注册资本:65 亿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199 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2 号楼 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交投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1.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 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 从事同业拆借;
7.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 有价证券投资;
9. 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交投财务公司股东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 1家控股子公司组成,其中: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1.948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79.92%;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3.052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8%。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交投财务公司权益为 93.37%。
控制环境:交投财务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聘任了以总经理为首的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议事规则。根据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需要设置了十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董秘办)、党委工作(人力资源)部、发展研究部、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融资业务中心、风险合规部、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部、科技信息部。
员工情况:交投财务公司共有党委书记、董事长 1 人,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1 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1 人,党委委员、总经理助
理 1 人,党委委员、首席合规官 1 人,总经理助理 1 人。截至 6 月 30 日,交投
财务公司现有员工 173 人,其中本级 70 人,共享中心 103 人。总部人员平均年
龄 37.18 岁,其中具有会计、经济类等各类中高级以上职称 51 人(其中高级职称 13 人),占员工总数 72.86%(不含共享);具有五年以上金融或财务从业经历的 55 人,占员工总数的 78.57%(不含共享)。员工队伍呈现平均年龄轻、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等特点,为资金安全顺畅运转和资本高效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交投财务公司业务情况
1.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存贷款业务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及各类存款管理办法等与资金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以“防范风险、确保支付、提高效益”为目标开展资金业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要求,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结构和资产质量,适时采取措施调整头寸配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市场规则,交投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灵活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业务和结算业务。当交投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由母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公司增加相应注册资本金。
2.信贷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循环贷款管理办法》《押品管理办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管理办法》《贷款受托支付管理办法》等与信贷业务相关制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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