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提高运作效率,帮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
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内部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披露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九条 公司依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必要时,可从公司财务部门临时抽调会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各单位财务部门应积 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抽调。
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具有一 定的财会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其中要有适当数量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 务骨干。
第十条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牵涉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
与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应当对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进行核查。
内部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部和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范围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一)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二)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专项审计包括公司重大项目审计、基建审计、预决算审计、离任审计等。公司重大项目是指资金数额较大,且对公司的经济效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
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
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 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应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的计 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