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2 17:23:28 股吧网页版
快克智能:快克智能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5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1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54.78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74元/股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次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5、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