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202 证券简称:天有为 公告编号:2025-021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授权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85,716,179.8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在2025年上半年持续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60,000,000元(含税),本期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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