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9 16:44:11 股吧网页版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8 月

目 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6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在会议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提问的权利,请准备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事先向会议秘书处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会议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股东发言时,其他参会人员应当充分尊重股东发言的权利,充分听取发言股东的意见。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提案,股东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本次股东会登记方
法等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隆科
技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7)。

七、本次会议特邀请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会议的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八、本会议须知由股东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8 日 14 时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 5500 号 131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发放表决票;

3、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就上述议案提出的相关提问;

4、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5、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
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6、宣布表决结果;

7、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8、宣读会议决议并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9、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谭金可先生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任期将届满 6 年,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