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6:38:16 股吧网页版
润本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8 月 28 日

目 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3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5议案一: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12
议案七:《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3
议案八:《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4议案九:《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5议案十:《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16议案十一:《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17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8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 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或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9 月 3 日15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8 号富力盈信大厦 40 楼公司会
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贵钦先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